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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需谨慎,安全出行牢记心
时间:2018-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了一起“酒后挪车”案件,并对行为人翟某提起公诉。翟某饮酒后,停放在家门口的轿车挡了路,在挪车倒车时剐蹭到他人的轿车。对方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仅在事发后数小时,依法翟某刑事拘留,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

我院经过调查核实认为,翟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0.22mg/100ml,远高于80mg/100ml的醉酒标准,其饮酒后驾驶停放在自己门口的机动车离开原位,依据《刑法》规定,翟某虽然挪车,驾驶路程近,时间短,但其挪车行为发生在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应认定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此,我院认定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成立,并于六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翟某刑事责任。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犯罪,驾驶员不仅可能会被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禁止重新考取驾驶证,而且会面临牢狱之灾。因此不管在何时何地,法律面前都不能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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