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昝某予以批捕。犯罪嫌疑人昝某平时有吸食毒品恶习,为购买毒品,伙同他人流窜至县城各小区内、学校停车场内、街道旁等地对停放的40余辆车的玻璃进行打砸,将车内财物盗走变卖之后用于购买毒品吸食,其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行为极其恶劣,给县城治安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使人民群众感到恐慌。我院接到此案后,迅速审查、讯问了犯罪嫌疑人,仅用两天时间就对犯罪嫌疑人昝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警示全县人民停车时尽可能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并将车门锁好,尽量避免在车内放置重要财物。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巡逻,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