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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院取信于民,依法清理涉案款物
时间:2014-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开展,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真正取信于民,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日,临猗县院利用一周时间,对本院所有涉案款物进行了认真清理。

  3月18日,临猗县院党组召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装备等部门的领导召开会议,对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群众反映的涉案款物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郑立新检察长强调:涉案款物关系到发案单位和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就会失信于民,为腐败提供滋生的土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连日来,院行政装备部门与各案件承办人,有关涉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逐一落实核对,对2003年至2013年底交县财政预算外专户的31宗暂收案款共计114.2万元进行了清理,其中案件已判决,须上缴县财政国库案款76.2万元;退回发案单位2宗14.6万元;案件未判决暂存县财政专户案款13.4万元;取保候审押金12万元。目前所有案款已全部清退到位。同时院党组要求各办案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做到案结款清,该上缴财政的上缴财政,该返还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及时予以返还,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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